为全面贯彻落实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名校优生”引才工程,全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部分事业单位共招聘20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且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日。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本次招聘对象不含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2017年11月4日9:00-15:00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二楼高新区人才市场
2017年11月11日9:00-15:00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二楼高新区人才市场
2017年11月15日14:00-16:30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
A05幢3楼招聘大厅
3、考生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每次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学课程成绩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5、考生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2017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报名确认书》。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在当天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名确认书》。考生按照《报名确认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报名确认书》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及文字写作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面试。
4、笔试成绩公示时间:11月30日。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
5、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
为全面贯彻落实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名校优生”引才工程,全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部分事业单位共招聘20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且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日。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有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学籍的人员;(4)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本次招聘对象不含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信函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2017年11月4日9:00-15:00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二楼高新区人才市场
2017年11月11日9:00-15:00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二楼高新区人才市场
2017年11月15日14:00-16:30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
A05幢3楼招聘大厅
3、考生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每次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现场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学课程成绩表、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5、考生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2017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报名确认书》。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在当天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名确认书》。考生按照《报名确认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报名确认书》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及文字写作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面试。
4、笔试成绩公示时间:11月30日。请考生关注笔试成绩公示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
5、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